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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男子为挽留女友 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被行拘10日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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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谎报飞机有炸弹”案件在江宁区法院禄口法庭公开审理,为挽留女友而谎报飞机上有炸弹致使即将起飞航班延误的王某,虽然阻止了女友登机,但等待他的是行政拘留和经济赔偿。今年6月2日14:30左右,某航空公司南京-成都的航班在旅客正常登机后,关闭舱门、滑向跑道,准备于14:45正点起飞。

 昨天,“谎报飞机有炸弹”案件在江宁区法院禄口法庭公开审理,为挽留女友而谎报飞机上有炸弹致使即将起飞航班延误的王某,虽然阻止了女友登机,但等待他的是行政拘留和经济赔偿。

今年6月2日14:30左右,某航空公司南京-成都的航班在旅客正常登机后,关闭舱门、滑向跑道,准备于14:45正点起飞。

然而就在此时,该航班机组人员突然接到机场指挥中心紧急通知:有人报警该航班上有爆炸物,必须终止起飞。于是,航空公司地面值班人员和机组人员一道立即采取行动,启动了航班安全运行紧急预案。

在以后的两个多小时清舱期间,航空公司、机场公安和机场公司共同对飞机和旅客开展安全检查。最终,清舱结果表明,飞机完全符合安全放行标准,“航班上有炸弹”纯属子虚乌有。由此可以推断,前面的110报警也应该是“诈弹”假警。

这时,王某的女友也主动向公安机关坦承了事件的原委。当日,南京籍的王某与四川籍蒋姓女朋友发生感情纠葛,为了阻止蒋某乘坐南京至成都航班离开南京,王某一边两次利用公共电话打110谎称“南京至成都航班上有爆炸物”,一边乘坐出租车到机场追赶蒋某,并且还打电话将“诈弹”所为告诉了蒋某。

此次事件不但直接造成了南京-成都航班的延误,仅此一项便给航班造成数十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二是此事件打乱了航空公司运力调整,扰乱了航空秩序,直接导致了后续航班南京-桂林-南京往返航班的延误。不但给航空公司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而且还对民航的安全信誉带来了严重影响,也给旅客的心理产生了不良影响。

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王某行政拘留10天。同时,该航空公司以损害公司权益为由将其起诉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所以该男子还将赔偿由此造成的旅客改签、餐食住宿、运力调整等各项直接经济损失。该航空公司新闻发言人刘建凌告诫市民:“航空运输安全,开不得半点玩笑,切不可为了达到一些个人目的,或者因一时冲动而采取一些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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