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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新六条能否遏制游客不文明行为


来源:陕西传媒网-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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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2015年4月24日,在延安市吴起县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内,18岁的李姓男子爬上女红军雕像并坐在其头上、站在其肩上“撒野”。中国旅游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博士表示,“中国游客在境外出现的一些不文明现象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高度关注。

 

在北京国际雕塑公园,许多市民踏青游玩,但是一些不文明行为大煞风景

 

“乱刻乱画、乱丢乱扔、乱攀乱爬、乱嚷乱哗、乱摘乱采、乱拥乱挤、乱拍乱摄”——这就是人们对游客总结出的不文明行为。

然而,更为严重的是,2014年12月11日傍晚,从曼谷机场起飞赴南京的亚航航班,起飞后因发生中国女乘客向空服人员泼热水、男乘客扬言要炸飞机,女乘客表示要“跳飞机”,导致飞机被迫返航。

无独有偶,2015年4月24日,在延安市吴起县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内,18岁的李姓男子爬上女红军雕像并坐在其头上、站在其肩上“撒野”。该男子侮辱雕像的举动被发到网上,遭到大量网友指责,随即遭网友人肉搜索。

据资料显示,2014年,中国出境旅游达到1.09亿人次,国内旅游则高达36亿人次。但是,在国内游客出境潮高涨,国内旅游大热的同时,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备受指责。

针对于此,今年4月6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实施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即旅游新六条,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并纳入诚信监管。那么,旅游新六条能否遏制旅客不文明行为呢?记者采访时,市民、专家各抒己见,有期待,有赞同,也有不同看法。

1 吴起18岁小伙侮辱雕像饱受指责

今年4月24日,延安市吴起县胜利山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内,一男子爬上女红军雕像坐在其头上、站在其肩上“撒野”。网传图片显示,一年轻男子坐在一女红军战士雕像的头顶,两脚张开踩在雕像的左右手臂上,面带微笑;在另一张照片中,男子双手按住两座雕像的头顶,双脚各自踩在雕像的肩膀。

照片上传到吴起县百度贴吧后,引发潮水般的抨击和指责,直斥男子“丑恶”、“没教养”,并发起人肉搜索;有网友随后指出,男子名叫李某某,18岁,为吴起县一家酒店的员工。

4月27日,吴起县旅游局通报称,经调查,该男子系吴起县一乡镇待业青年,与酒店打工时认识的几个朋友一起上山游玩,并在红军雕像前照相,其一时游玩高兴,攀爬上红军雕像上照相留念。4月26日,该男子主动到县旅游局道歉,承认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规定,李某某骑上雕像照相属于不文明的道德行为,本人亲自到旅游局等单位承认错误,主动诚恳写出书面道歉信,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向全国人民公开道歉。经查看,雕塑未被损坏,事件属于道德问题,未对男子进行罚款。

近年来,随着旅游休闲的不断升温,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屡屡发生:2014年11月23日,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有一对新婚夫妇因不满航班延误耽误蜜月行程而堵塞登机口,并谩骂推搡抓挠民警。最终,两人被处以治安拘留。

2014年8月,国内一个旅游团在新加坡机场乘航班,廉航自由席登机是不对号入座的,所以登机的时候有很多中国游客为了抢好座位一拥而上,场面几乎失控。用餐后,全团客人又要把不锈钢刀叉“顺走”,空姐劝阻无效,直到领队说了一句“请你们不要给中国人丢脸好不好?”游客才不情愿地把刀叉拿出来。

2013年7月,一组国人在法国卢浮宫外水池中泡脚的照片又在网上传开,引发热议。

2013年8月12日,在西安唐慈恩寺遗址公园内,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在草坪上小便,孩子的父母熟视无睹。当问及这对父母“让孩子在公共场所随地小便,是否觉得不太妥当”时,父母的答复是:“孩子小,憋不住嘛,谁会跟一个小孩计较。”然而在离他们不到100米的地方,就有一处公共厕所。

一边是旅游行业的飞速发展,与国际接轨;另一边却是国人旅游不文明行为屡屡上演,在公共餐厅或者博物馆大声喧哗,在长城上写“某某到此一游”,在日本“疯抢马桶盖”,在景区乱丢垃圾,甚至大闹机舱“逼停飞机”。一些游客的言行举止不但损坏公物,影响环境,而且直接影响公共安全,引起世人的普遍关注。

2 旅游“新六条”将不文明旅客拉入“黑名单”

2015年4月6日,国家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出《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该办法规定,游客在旅游活动中:1.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2.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3.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4.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5.参与赌博、色情活动;6.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将可能被“记录在案”。而该办法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一旦被列入“游客黑名单”,游客不良信息将保存一至两年,可能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算起。

中国旅游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博士表示,“中国游客在境外出现的一些不文明现象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高度关注。社会普遍认为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与国家形象、民族形象紧密相关,社会各界都有整治旅游不文明行为、提升国家和民族形象的愿望。”在刘思敏看来,国家旅游局这一举措的实行,其积极意义不言自明,“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旅的大背景下,国家旅游行政部门出台《暂行办法》是对这一公众诉求的积极回应。通过《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实行,可以系统梳理游客不文明旅游的现象,给游客提出必要的警醒,进而推动我国公民文明素质的不断提升。”

3 市民吐槽:对不文明旅游行为应当严惩

说起游客的不文明旅游现象,上星期刚从宝岛台湾旅游回来的西安74岁的蒋老太太深有感触,她说由于她和老伴参加的是散客团,吃饭随意组合,一些游客不顾别人的感受,菜一上来,捡好吃的往自己碗里拨拉,狼吞虎咽,好像几年没吃过饭似的,看着实在不雅,于是,他们提前告退,到街上的小吃店自费吃饭。随团旅游时,总有人“单独行动”或“拍照上瘾”害得一车人在车上等他一个。在新北市野柳地质公园,她看到不断有大陆游客轮流爬上易损坏的蕈状岩拍照,或者不顾禁令吞云吐雾,乱丢烟蒂,结果遭到园区管理人员严肃批评,丢了大陆游客的脸面。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工作站郝升阳律师认为,旅游新六条的实施,很有必要,也很及时,尽管被“记录在案”的,都是比较严重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平时一些随地吐痰、乱攀乱爬、乱扔垃圾等行为没有被列入记录,但“黑名单”的设置对规范游客不文明行为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而个别游客在飞机上大吵大闹,不但进行治安处罚,还要限制出境并和个人信誉挂钩,就会有所顾忌的。

西安市民杨其,在陕西一家公告传媒公司任市场营销经理,经常到外地出差,他分析认为,目前,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是因为对其处罚大多以批评教育为主,要不就罚一点钱了之,没有采取更加严厉的惩处手段,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在西安一家旅行社任导游的朱盼盼坦言,对于旅客的不文明行为,过去他们只能委婉劝说,因为旅客是旅行社的服务对象,是“衣食父母”,现在有这样一个《暂行办法》后,再遇到一些组团的游客发生不文明行为,我们可以告诉其后果,依法依理说服他们。

记者采访时,也有人提出质疑,万一游客被旅行社或者导游故意“黑”了,或者在景点别人的不文明行为被赖在自己身上,被冤枉了该怎么办?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确认一名游客的不良信息记录必须要当事人认可签字。此外,被记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可以向作出记录的旅游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答复。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纠正。

4 旅游新六条还需相应的奖惩措施与之配套

事实上,国家旅游局早在2012年就已专门印发文件,制定了加强旅游秩序监管的“黑名单”制度,但这一制度主要的监管对象是旅行社、饭店、旅游集团等企业。而后的2013年“旅游法”颁布实施后,将“文明旅游”纳入到法律层面的同时,对旅游者自身行为也加以规范。

对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丁华认为,“游客的不文明记录明确了有六个方面的行为,这些行为将会被记录档案,档案分两级,一个是全国级的,一个是省级的。但是从我个人来看,我更希望在后续出台正式办法的时候,能够有一些更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比如说罚款的额度,再比如说记入诚信体系以后会影响到其它的哪些方面等等。我觉得从大的环境来讲,还是要全社会共同倡导文明出游,第二个就是在出游前,旅行社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把文明旅游这个内容写进相关的条款里面,并且有具体的操作措施。第三个就是说,导游在带团的过程当中,还是要多引导、多提醒、多服务,另外我还是希望各地在执行这样一个暂行办法的时候,能出台一些具体的细则,能够更加有效地,或者说有针对性地把这些内容落到实处。”

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记录不是目的,而是促进游客的文明意识、责任意识的一种手段。五一节即将来临,我们期待在这一“暂行办法”落地后,能够促进全民素质的提升、景区配套设置和服务的完善。同时,我们更期待对“暂行办法”的履行和监管扎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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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晓娟]

标签:不文明行为 吴起县 旅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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