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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因证件误行程频发 网络报团警惕低价团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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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已经过去,但旅游已逐渐成为老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出境游持续火爆,而在线旅游网站也快速发展。经双方协商,最终由谭女士承担签证费2000元/人和机票退票损失费1500元,其它业务损失费由旅行社承担。

“315”已经过去,但旅游已逐渐成为老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出境游持续火爆,而在线旅游网站也快速发展。在《旅游法》正式颁布实施后,如何用好《旅游法》维护合理权益?也成为游客和全行业的关注焦点。

出境游注意证件不齐

案例一:港澳通行证过期无法出行

市民于2014年9月4日在广州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香港游旅游团,报名人数3人,共计1444元。后发现其中一人港澳通行证已过期,故要求退款。但旅行社方面称不能退款。

依据《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本案属于游客违约的情形,依照《旅游法》,旅行社应当在依照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和已发生费用后,将剩余团款退回给游客。后经调解,旅行社将剩余团款退回给了游客。

广州市旅游局提醒:在参报港澳旅游团时,要留心港澳通行证的有限期,以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二:出境游签证遭拒

谭女士母女2人报名参加英法欧洲12天旅游团,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并交团款37689元和担保金15000元,同时提供2人参团所需的个人资料。签订合同时向旅行社表明,此行需母女同游。出发前25天接旅行社通知,前往英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试签证。出发前3天旅行社告知签证已办,请及时取回证件资料。出发前一天上午,旅行团领队电话通知了出发集中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出发前一天下午17时30分,旅行社工作人员突然电话告知谭女士,因其女儿赴法国签证被拒,不能随团出游,并要求其承担签证费2000元/人、机票及综合业务损失费5500元/人。

谭女士因女儿被拒签而取消出游计划。在办理退团手续时,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扣下了签证费2000元/人、机票及综合业务损失费5500元/人。谭女士认为旅行社所扣损失费过高,并对事前是否确认办妥了签证手续产生怀疑而进行投诉。

调查,情况基本属实。谭女士母女2人在报名参团时签订了旅游合同及补充协议,其中,旅行社告知游客,如出现被拒签或拒绝入境等情况,游客需承担机票及签证损失费。谭女士认为在出发前一天下午才接到女儿被拒签的通知,反映出旅行社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失误。只同意承担签证费每人2000元,不同意承担机票等业务损失费,要求旅行社退还除签证费以外的团费。

经双方协商,最终由谭女士承担签证费2000元/人和机票退票损失费1500元,其它业务损失费由旅行社承担。

专家分析

从“某旅行社”有出境游经营权前提分析。从《旅游法》第111条第(三)项“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看,显然出境游签证的办理不属于包价旅游的范畴;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2条第二款第(一)项“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和第三款“前款所列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的规定,签证手续的办理属于出境游组团社的代办业务。

广州市旅游局提醒:旅行团的出境签证虽说属于代办范畴,但从本案的投诉事由看,旅行社对谭女士母女签证的出签时间、拒签风险等信息告知不足,侵犯了谭女士的知情权,旅行社存在一定的过错,根据《旅游法》第74条“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旅行社承担剩余业务损失是合适的。

互联网报团勿忘签合同

案例三:微信报名未签合同

游客林女士于2014年12月9日通过微信向广州某旅行社购买了东部华侨城直通车两天温泉游,价格99元/人。于2014年12月23日出发,到达目的地后发现并没有温泉服务。其不满,故投诉该旅行社,要求退回团款。

经了解,林女士当时是在微信上看到“东部华侨城直通车两天温泉游”的广告,并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团款,并未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而旅行社方面称该微信广告上附有行程表的链接,行程表中并约定提供没有温泉服务。

最后经双方协商,依据旅行社打出的“东部华侨城直通车两天温泉游”广告,确认了该旅游行程约定有温泉服务,旅行社没有提供温泉服务的行为构成违约。以旅行社退回游客全额团款结案。

广州市旅游局提醒: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报团参加旅游活动时,尤其是通过网络报团时,要仔细地阅读合同、行程表等资料,并多向旅行社了解需要注意的事项,以避免产生纠纷,影响旅程的愉快心情。

【链接】不可盲信网络低价团

随着在线旅游网站快速发展,以及微信营销日益火爆,通过互联网购买旅游产品已是常事。那么,互联网报名参团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在网络报名参团旅游时,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开办的网站,或通过可信的旅游交易平台报名。

(二)报名前要仔细阅读参团的约定事项,特别注意有关限制性的内容。网络付款需谨慎,要保存付款凭证,索取正规发票,最好要?保留网络沟通记录,尤其是增项服务、特殊需求等事项。

(三)要了解旅游服务提供商所在的地区。

(四)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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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珺楠]

标签:出境游 低价团 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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