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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酒店饭店不能乱“加星”

2011年05月25日 14:10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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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记者24日从太原市旅游局获悉,6月1日起,《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管理实施细则》将正式实施。该细则详细规定了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机构及职责、星级申报要求、评定程序及标准等。其中明确规定:任何饭店以“准X星”“超X星”或者“相当于X星”等作为宣传手段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凡在太原市内正式营业一年以上的饭店,均可申请星级评定。

经评定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饭店,将由全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颁发相应的星级证书和标志牌。星级标志的有效期限为三年。饭店星级标志应置于饭店前厅最明显的位置,接受公众监督。

太原市旅游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饭店星级标志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为证明商标,其使用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认可,不得擅自制作和使用。同时,任何饭店以“准X星”“超X星”或者“相当于X星”等作为宣传手段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星级评定的程序是:饭店提出申请,县区星评委推荐,市星评委初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饭店,将在太原旅游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申请星级评定的饭店对星评过程及其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市星评委,也可直接向省星评委申诉。省、市旅游星评委将根据调查结果予以答复,并保留最终裁定权。

[责任编辑:王晴] 标签:饭店 月1日 加星 准x星 超x星 评委 旅游 凤凰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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