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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早“治旅方略”:52项举措


来源:凤凰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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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旅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

1.推出四项制度。(1)强化督办制度。国家旅游局要对重大旅游市场秩序事件加强督办,省区市旅游管理部门也要履行职责,实行相应的督办制度,强化地方政府对旅游市场治理规范的主体责任,强化相关部门治理旅游市场的共同责任。(2)建立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制度。从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国家旅游局将按季度发布各地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让全社会都来评价和监督旅游市场秩序的管理。(3)建立健全服务等级“退出制度”。对旅游市场秩序问题实行一票否决,摘掉一批市场秩序混乱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牌子,处罚一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4)建立旅游目的地警示制度。对整治不力、管理不善的地方,发出整改通知;根据整改效果,分级发布红、橙、黄、蓝旅游警示。让旅游市场秩序好的地方“游客盈门”,差的“门可罗雀”。

2.加强综合整治。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对踏“红线”、闯“雷区”等违反规定的行为零容忍,重点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黑网站”等非法行为。要通过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加快形成综合整治的有效机制,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

3.创新社会监督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社会监督组织管理的方式,动员万名社会监督员对旅行社、导游、住宿、景区、交通、购物等各个环节开展明察暗访。设立“品质旅游产品榜”,开展旅游服务“大家评”。支持旅游协会等中介组织制定评价旅行社、导游、饭店、景区的服务标准,开通游客网上评价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平台,形成优胜劣汰的正向机制。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旅游违法违规事件。

4.严厉打击旅游失信行为。“人背信则名不达”。建立健全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发布“旅游失信行为记录”,依法公布违法违规信息,使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无藏身之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对典型事件的曝光力度,形成舆论攻势。与相关行业形成旅游失信信息共享制度,使旅游失信行为者付出巨大代价。

5.加强导游、领队的保障、培训和管理。(1)维护导游、领队合法权益,尊重他们应有的社会地位。从实际出发,对导游进行分层管理,按照初、中、高级分层次界定导游资格。(2)在大型旅游企业开展导游、领队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保障导游、领队的合法权益,规范导游、领队的执业行为,建立健全导游、领队的进入和退出机制。(3)出台《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开展劳动合同集体协商试点,协调解决导游社会保险覆盖率、保障水平不高的问题。(4)加强对导游、领队的培训。2015年,创建导游研修“云课堂”,利用互联网通信技术和云平台技术,为全国导游员搭建一个开放、便捷、公益的专有学习平台和空间,让全国导游员突破地域限制,通过域名或扫二维码随时、随地利用移动终端进入课堂学习。“云课堂”将创新工作手段,利用组织基础精品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课程(视频)征集、导游知识经验分享、导游讲解比赛等线上和线下活动,鼓励和引导全体导游员不断学习、提升素质、弘扬正气、聚集正能量。国家旅游局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要求全体导游员登录“云课堂”进行学习,并将学习时长作为评选、评优、晋级或年审的条件之一。2015年导游研修“云课堂”计划覆盖全国约三万多中高级导游员,用三年时间覆盖全体持证导游员。(5)各地要开展导游管理创新试点,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加强导游自律管理,提升导游服务质量,严厉打击强迫消费等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加强对旅行社及导游、领队的管理,规范入出境旅游经营活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6.重点整治出境旅游不文明行为。(1)发布出境旅游文明提示。国家旅游局协调电信部门,通过手机短信,使游客一踏上境外旅游目的地,就能收到国家旅游局发布的“讲安全、讲礼仪、讲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写乱画、不违法违规”的温馨提示。(2)做到出境旅游管理“三到位”。即审核培训责任到位,行前说明提示到位,领队履行职责到位。(3)把好出境旅游管理“三关”。充分发挥各级出境旅游文明协调机制作用,把好“组团关”、“落地关”、“行程关”。积极协调相关方面,对不文明旅游者进行依法处置,依法制定对不文明旅游者的追责制度,共同创建文明有序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市场秩序。

7.分级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制定并实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与航空公司、旅行社、旅游饭店等涉旅企业联动,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

8.动员全社会营造文明旅游大环境。开展旅游不文明“随手拍”活动,将旅游不文明照片、视频等在媒体上集中公布,形成声讨旅游不文明行为的浓厚氛围。开展文明旅游“提个醒儿”活动。向社会广泛征集文明旅游提醒语,选择文化、演艺、体育等领域的名人,作为文明旅游提个醒儿活动的“文明旅游提醒人”,使文明旅游理念深入人心。开展“文明旅游背包行”公益宣传活动。每年选择10000名在校大学生,利用暑期,背包自助出游宣传文明旅游,组织媒体宣传报道,扩大影响。

9.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信息的发布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手段,提高安全提示信息的受众面和时效性。在重要媒体专门开辟境外旅行安全提示专栏。发布热点景区景点最大承载量警示信息。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深化旅游气象合作,加快“中国旅游天气网”及旅游气象服务示范区建设,发布旅游目的地气象预警,提升旅游行业灾害性天气预警防范能力。

10.强化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与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共同建立对旅游用车联合检查制度。协助交通部门全面推动旅游客运汽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加强对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到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报批,应急预案要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协调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

11.增强全社会旅游安全意识。播放旅游安全公益宣传片、免费发放《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手册》、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咨询日”。利用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开辟宣传新途径。引导旅游企业分别通过服务窗口、电子屏、宣传栏及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引导旅游者认识和规避出游风险。完善出境游客信息自愿备案制度,制作游客安全信息卡。

12.加快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建设国家旅游应急指挥平台,并实现与各省区市平台的对接。推动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紧急救援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建立专、兼职的紧急救援队伍。加快完善国家旅游紧急救援黄山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利用公安、消防、武警等救援力量和专业化救援队伍为旅游紧急救援提供服务的新机制。推广利用商业保险的境外救援新模式。

13.完善旅游保险保障体系。继续实施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推动住宿、旅游交通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继续深化“旅保合作”机制,推动保险机构完善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强与重点出境游目的地开展旅游保险合作,以俄罗斯、台湾等为试点,进一步提高出境旅游保险保障和服务水平。

14.启动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大行动。启动现场会定于今年春节后一上班召开。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等手段持续推进。到2017年最终实现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等的厕所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并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今后三年,全国共新建旅游厕所33500座,改扩建旅游厕所25000座,其中2015年,全国新建旅游厕所13000座,改扩建旅游厕所10000座。

15.务实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国家旅游局将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全国旅游厕所革命的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要加强资金调配,协调项目资金、用地、用水、用电等问题,保障旅游厕所的新建改建顺利开展。修订发布《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国家旅游局将适时组织交叉验收和抽查复核。连续三年召开专题会,对旅游厕所革命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经验交流。各地要积极举办厕所设计大赛,推进旅游厕所革命的深入发展。推动社会经营场所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对游客开放,加强旅游厕所革命的宣传,引导游客爱护设施、文明如厕,努力营造健康的厕所文化。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各地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予以支持。表彰一批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的先进典型,授予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16.提升目的地旅游公共服务功能。重点抓好城市的旅游集散、休闲设施以及旅游服务岛建设。制定《城市游客中心规范》标准,以游客中心为着力点,带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根据游客增长的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鼓励开通观光巴士。支持城市开放包容,鼓励对游客实施同城待遇。开展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建设,完善旅游休闲目的地体系。完善乡村旅游厕所、停车场、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各地要量化指标,实行目标考核。

17.推进交通便捷服务体系建设。与交通运输部建立部际合作机制,定期协商、共享信息,每年重点解决几个影响旅游交通的难点问题。推进公共交通发展布局与旅游业的发展格局相匹配,提高通往景区道路的建设标准,努力解决“断头路”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开通旅游专线,推进完善以旅游交通引导标识、旅游交通导览图为重点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完善自驾游服务体系。

18.着力强化旅游部门产业促进职能。国家旅游局将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作为重要抓手,在职能机构配置上优化充实,通过“四强化”,提升旅游部门对产业发展的引领能力和整合能力:强化规划统筹,加强对旅游规划的实施监督和评估;强化要素整合,促进旅游资源科学利用和旅游产品有序开发;强化投资引导,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区域协调,促进区域旅游协同发展。各地也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加强对旅游产业促进职能的充实完善。

19.多措并举创新旅游投融资平台。国家旅游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大型旅游企业,共同设立中国旅游产业促进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重点支持投资需求大、综合效益好并且具有示范作用的旅游项目建设。国家旅游局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更多的金融机构联合推出中国旅游投融资优选项目,共同举办“2015中国旅游投资论坛暨旅游投融资优选项目推介大会”。有条件的省区市也要设立旅游产业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旅游业。各地要创新旅游招商引资方式,突出旅游目的地自身的特点,有重点、有选择地推动旅游项目建设,防止“一哄而上”。要改进全国旅游投资项目信息系统,完善全国旅游投资统计,使旅游投资说得出数、说得准数。

20.大力扶持旅游企业创新发展。企业是旅游产业的基础,各级旅游部门务必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做强做大。(1)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好旅游企业与工业企业水电气同价等政策。(2)构建统一开放的旅游大市场。坚决取消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区域壁垒、地方保护等做法,鼓励旅游企业网络化、品牌化连锁经营。对跨行政区化的,各级旅游委(局)要出面协调。(3)推进旅游企业集团化发展。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大型景区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景区采取门票质押、经营权抵押等方式融资。各级旅游产业基金要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发展。(4)支持旅游企业“走出去”。积极协调旅游企业“走出去”充分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利用我国出境旅游的影响力,努力为我国企业创造机遇、改善国际环境。(5)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帮助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推进落实旅游中小企业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国家旅游局将对投资、就业、入境旅游贡献大的旅游企业进行表彰。

21.开展“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品牌创建。以“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系列化”为目标,构建“中国国际旅游目的地”系列品牌。2015年国家旅游局将选择10-15个特色品牌类型,每个品牌1-2个旅游目的地,以目的地城市政府为主体进行创建试点,形成调动地方党委、政府发展旅游积极性的新抓手。

22.全力推进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旅游致富工作。要认真抓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的实施,切实帮助做好乡村旅游规划指导、市场推广、人才培训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开展乡村旅游改厨、改厕和环境卫生整治。要认真落实旅游扶贫工作要求,与扶贫部门一道,每年共同完成1000个扶贫重点村、5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任务。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乡村发展特色旅游,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要干出样子、走出路子。高度重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创造性,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特色的乡村旅游。要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切实保护好、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23.积极开发休闲度假产品。(1)实施旅游精品工程,完善5A级、4A级景区创建,提升观光旅游品质,清退一批不合格5A级、4A级景区。(2)实施旅游度假区国家标准认定,在省级旅游度假区中,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正式认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借鉴旅游发达国家做法,制定国家旅游休闲区标准,开展创建国家旅游休闲区试点工作。(4)鼓励各地积极开发市场需求旺盛的温泉旅游、滑雪旅游、邮轮旅游、滨海旅游、山地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等休闲度假产品。(5)支持各地推出一批高品位的主题公园和旅游演艺节目。

24.培育大众化旅游消费新热点。(1)围绕全国重点旅游区域、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旅游城市、重点旅游景区,规划建设一批自驾车、房车营地,推动完善自驾车、房车旅游服务体系。(2)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动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既弘扬中华医学文明,又打造新的旅游产品。(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研学旅游”活动等,建设一批研学旅游基地,推进研学旅游全面开展。(4)完善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推出一批适合老年人的养生度假产品,鼓励景区景点对老年旅游给予优惠。(5)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为青少年研学旅游、老年人旅游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让青少年、老年人放心出游。试点开展旅游景区责任险联合投保。

25.深入挖掘旅游购物潜力。(1)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推出一批中国旅游特色商品名单,引导旅游购物;(2)做好农副产品通过乡村旅游渠道或互联网店商销售;(3)与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共同落实好入境游客购物退税政策,提高入境游客购物消费水平;(4)办好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和农村妇女手工艺编织品展。

26.积极发展红色旅游。系统总结十年红色旅游发展情况,全面完成红色旅游二期规划。编制红色旅游发展三期规划。制定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旅游行业标准。开展“铭记历史,圆梦中华”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抗战胜利70周年红色旅游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薪火相传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红色旅游讲解大赛,组织红色旅游进校园,举办全国大学生红色旅游线路设计大赛,举办首届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展销会,摄制大型红色旅游系列记录片《红色地标》。推进红色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对红色旅游开发中存在的追求奢华、过度建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7.突出抓好重点区域规划。国家旅游局将统筹编制一系列跨行政区划的大区域、次区域旅游经济带规划。2015年将配合国家三大战略,编制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旅游经济带以及浙闽赣皖、粤港澳等旅游经济圈规划;2016年将重点编制黄河、珠江旅游经济带,东北旅游经济圈及武陵山、大别山、罗霄山、粤闽台港澳等重点旅游经济圈规划。各级旅游部门也要加强本地区旅游规划和跨行政区的重点旅游区域规划,促进区域旅游整体发展。

28.建设一批跨行政区的重点旅游目的地。各地要重点选择资源富集、交通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通过加强统一规划、建立区域协调机制、整合资源投入、建设统一品牌等手段,集中建设一批重点旅游区和重点旅游线路。

29.创新区域旅游合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好政府在区域合作中的先导作用,破除旅游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政策障碍,推进旅游公共服务的有机衔接,着力加强区域旅游资源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和线路打造、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合作,实现产业布局一体化、市场营销一体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旅游目的地。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在推进区域合作中的决定性作用,筹组建设跨行政区的区域旅游市场开发和投资建设联盟,专门负责该区域的市场开发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30.深化内地与港澳台的旅游合作。旅游交流规模大、经济互动强、文化传播广、社会影响深,在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要推进粤港澳旅游一体化、加强粤闽港澳台旅游产业互动、扩大内地与港澳台旅游交流。加快推进内地与港澳旅游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调推动粤港澳游艇互联互通先行先试,促进澳门与横琴新区旅游业一体化发展,推动澳门和香港在“海上丝绸之路”国家旅游战略中发挥旅游支点和枢纽作用,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启动“万名港澳台青少年赴内地(大陆)游学工程”。努力扩大两岸人员往来规模,早日实现两岸人员往来1000万人次目标。完善旅游合作机制,与港澳台旅游部门共同规范内地(大陆)居民赴港澳台旅游市场秩序。

31.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开展国际旅游合作。按照“互联互通,旅游先通”这一总体思路,制定“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把握好规划内涵、路径和支撑体系,增强规划的操作性和有效性。要分别推动建立旅游部长联席会议机制和国际旅游联盟;整合多方资源,三年内共举办150多项重点合作活动。

32.突出大国间旅游合作。深化中美旅游对话与合作,全面加强中俄旅游交流,拓展中俄红色旅游合作新领域,推进中英、中法旅游合作。巩固与周边国家旅游合作,举办中韩、中印旅游年,推进与泰国、印尼等国家旅游合作。积极扩大与传统友好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旅游交流合作,举办中墨旅游年、中国-中东欧旅游年活动。

33.深化与目的地国家的旅游合作。要在维护游客权益、便利签证政策、中文导游、保障游客安全等方面开辟新的工作空间。开展国际旅游友好城市结对工作,建立一套申报、筛选、结对、管理、评估的规范程序,推动国内外城市间结成国际旅游合作城市,从机制上促进旅游交流。要积极推进在驻外使馆设立旅游参赞。

34.大力开拓入境旅游市场。入境旅游是旅游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标志,也是旅游服务贸易出口的关键领域,抓好入境旅游责无旁贷。要塑造“人文中国”旅游新形象,实施旅游整体品牌战略。今年要重点抓好国家层面30个国外参展促销和50个国内重点区域旅游推广活动。要加大推广旅游新产品,发布“国际旅游新线路、新产品推广名录”。加强对港澳台的游学品牌推广。要采取联合推广新方式,除陆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推广联盟外,推动成立青藏铁路沿线、京沪高铁沿线、北部湾、大香格里拉4个推广联盟。认真组织黄河旅游推广联盟等赴海外专题推广。要高度重视港澳台基础市场的作用,做好港澳台市场的梯度开发,巩固中老年传统客源市场,开发年轻上班族新兴客源市场、培育青少年潜在客源市场。要推进出台旅游新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出台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便利化政策、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以及宣传推广资金支持政策。要完善国家宣传推广体系,开展全国旅游市场推广示范工作,加强旅游驻外办事处建设,扩大数量,充实职能。

35.深化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合作。(1)推动相关国家履行中文成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官方语言的批准程序。(2)选派各级旅游部门的优秀干部到世界旅游组织挂职交流。(3)与世界旅游组织联合培训发展中国家旅游人才。(4)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世界旅游组织规则的制定。(5)与世界旅游组织共同推出首批10个中国国际旅游示范市,增加中国旅游业在世界舞台的话语权。

36.做实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把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作为推进旅游改革的重要平台。下一步试点地区要重点围绕“三个创新”进行改革:(1)创新旅游部门统筹职能,积极探索新常态下旅游部门协调各方,整合各类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2)创新土地、财税、资源、金融、人才、技术等政策支撑措施,上下结合,共同推动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今年要在推动旅游用地政策创新方面取得突破。(3)创新引导产业发展和优化行业管理的方式。适应旅游规模快速扩大,旅游矛盾日益凸显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做大做强旅游产业,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新举措,重点要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旅游企业重组、搭建旅游投融资平台、开展旅游联合执法等方面实现突破。今年将按照这一要求,对已有的试点市县进行评估,同时也依据这一要求,扩大一批国家级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县。各省也要全方位推进改革试点,形成全方位推进改革的工作局面。

37.启动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改革。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建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相互协调、监管有力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新体制。今年上半年将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西、海南、广西7个省市开展门票价格管理改革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形成门票价格改革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全面推广。

38.推动跨境旅游合作。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快沿边开放步伐,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的要求,加强与发改委、公安部、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的合作,推动与周边国家之间的跨境旅游合作,分步落实特殊的旅游方式和政策。

39.主动参与沪粤津闽自贸区改革开放。主动参与上海、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区建设。从优化自身管辖范围内的旅行社、导游开放措施,推动相关部门调整和优化自贸区内的管理和政策措施,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三个方面入手,深化自贸区框架下旅游业的改革开放。今年要重点在自贸区推动出台邮轮旅游便利化通关等相关政策。要在世界贸易组织和双边及多边自贸区框架下,依托旅游服务贸易总量不断扩大的新优势,推动国家整体对外开放。

40.改革旅游行业协会的领导体制。按照改革的方向,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协会脱钩是大势所趋。但脱钩不等于不管,“放权不等于放任自流”。旅游部门要主动谋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指导行业协会发展的新途径、新方式。要把行业协会监督会员作为行业管理的第一道关口,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要建立旅游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多了解会员在发展中的需求和面临的困难,主动听取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将行业协会反馈的诉求充分纳入法规和政策制定之中。对目前条件下仍然需要行政机关开展评定的事项,要转变方式,规范运作,提高实效,不宜简单转移给协会;对于协会开展的各种评定活动,要加强监督和规范,防止不负责任的“牌子满天飞”。

41.创新促进旅游管理的有效机制。旅游市场的新格局和旅游产业的新要求与旅游部门单一、弱势的管理格局极不相称,亟需加以改进。旅游业作为综合性产业和规模日益扩大的市场,在客观上越来越要求政府提供综合协调、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截至目前,六个省区市及一些市县率先进行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旅游管理机制,设立了旅游发展委员会。实践证明,这种改革对强化和完善旅游业的统筹协调是有效、有力的,也是符合时代潮流的。为推动形成各级领导重视旅游业、狠抓旅游业的工作氛围,经中组部批准,2015年9月我们将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各省区市主管旅游工作负责同志及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同志参加的省部级旅游研讨班,同期举办旅游委(局)主任(局长)研讨班,主题是“新常态下的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各级旅游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努力争取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突出旅游位置,结合实际创新旅游管理的体制机制。

今年国家将继续推出一批重大改革事项,我们要审时度势,不失时机地推进旅游配套改革。要抓住市县两级“多规合一”改革,开展配套制度建设,增强市县规划的旅游功能。要抓住地方立法权下放到地市一级的机会,推动旅游公共服务的制度建设。同时,也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整合政策,完善规划,提升服务,大力发展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42.建立中国旅游服务门户。以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12301.cn)为载体,将其建立成集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文明旅游倡导、旅游企业监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旅游投诉、《全国旅游不文明记录》、《旅游企业诚信记录》、旅游目的地警示、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港澳台旅游合作与交流等于一体的中国旅游服务门户和社会综合管理平台。今年5月1日试运行部分功能,10月份全面运行。国家旅游局协调网络企业建立全国旅游的大数据集成及应用平台。鼓励各地创新推进智慧旅游并逐步纳入中国旅游服务门户。

43.发行“中国旅游卡”。我们将与农业银行联合发行“中国旅游卡”,推动金融机构推出涵盖旅游各领域的特色支付产品。通过整合全国及境外旅游消费资源,为持卡人提供景区购票折扣、网上和电话预订优惠以及酒店、保险、购物等各类专属优惠和服务。鼓励各地先行先试,积极整合旅游卡,最终实现全国旅游“一卡通”。

44.支持旅游企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旅游市场主体在信息化建设上的主体作用。推广携程等公司的经验,鼓励网络旅游企业发展,鼓励网络旅游企业与传统旅游企业融合,改造旅游经营模式;鼓励传统旅游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45.综合提升旅游市场推广信息化水平。对中国旅游海外推广网站进行升级。加大海外参展促销的线上推广,加强自媒体智能终端的APP开发及推广。对“中国海外旅游推广网站”进行技术升级、内容拓展,新推韩语、日语两个版本。加快电子宣传品的制作和更新,做好电子版导游图、电子版宣传手册。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为了做好上述各项工作,我们还必须加强基础建设,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6.加强旅游法规和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和《关于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意见》,加快推动《出境旅游条例》的修订,加快与《旅游法》配套的制度建设。各地旅游部门也要积极推动本地区旅游条例的修订,抓紧推动制定《旅游法》授权地方的法律文本。开展第三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健全旅游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化政策研究。

47.构建新型旅游智库。要坚持“五湖四海”、各尽其才的原则,整合各方面的智力资源,加强旅游业基础研究工作。成立中国旅游学会和中国旅游智库,并逐步构建旅游智库群,推动在全国旅游行业形成研究旅游的良好氛围,为旅游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各级旅游部门也要针对各自发展的实际,加强研究,把更多研究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

48.提升旅游业创新能力。建设国家产业科技创新工程中心,组织旅游创新创意创业大赛,支持设立多种形式的中国旅游创新创意创业基金,推动建设旅游科技创新孵化园,将工程中心建成国家级科技创新工程中心。

49.彻底结束没有旅游数据总量分析的历史。要“两条腿走路”,会同统计局做好常规旅游统计工作,开展旅游业增加值核算,全面反映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同时,会同国家信息中心开展“中国旅游业综合调查测算与运行监测评价”,建立旅游经济运行动态监测机制。

50.强化对旅游舆论的引导。要充分发挥引导新闻媒体舆论方面的主观能动作用,为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和旅游市场的稳定繁荣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构建旅游新闻发布、政务网站、新媒体“三位一体”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发挥旅游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和中国旅游报的主渠道作用。统筹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探索搭建专业旅游电视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提高新闻宣传工作行政效能,提升中国旅游业整体形象。

51.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旅游事业根本所在,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是旅游工作的当务之急。要编制全国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继续实施旅游业青年专家的遴选与培养,开展旅游行业重点人才培训。在全国范围内扶持一批旅游院校的旅游专业。推动旅游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国家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鼓励企业和个人冠名,在普通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置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有志于旅游事业的学生。做好行业先进表彰工作,启动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52.改进旅游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横向协调机制——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同时,优化纵向联动体系:国家旅游局—地方旅游委(局)。(1)国家旅游局建立征求地方旅游委(局)意见和建议的机制,每年评选优秀建议奖。(2)国家旅游局与地方旅游委(局)联动,如编制跨行政区域的旅游规划,组建跨行政区域的旅游协调机制和旅游推广同盟等。(3)国家旅游局将试行对地方旅游委(局)业务工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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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小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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