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旅游节是新疆对外开放的平台和展示地域风情、民族文化、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是提升新疆旅游业的重要举措;已成为新疆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影响力最大的旅游节庆品牌,并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新疆三大节日之一。
2011年6月25日--27日,由国家旅游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11第七届新疆国际旅游节将在新疆克拉玛依市隆重举行。
为使2011第七届新疆国际旅游节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并圆满成功,2011第七届新疆国际旅游节组委会特向海内外公开征集2011第七届新疆国际旅游节吉祥物。
一、内容要求
1.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作者原创,尚未发表过。作品不得抄袭或雷同于国内外其它吉祥物形象风格。
2.主题突出、立意新颖、内涵丰富、造型简洁,充分体现新疆国际旅游节主题和克拉玛依城市特色,表现艺术形式要有所创新。
3.一份应征吉祥物的核心设计方案应由一个或者一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卡通形象组成。应征者要说明应征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提交一套完整的应征吉祥物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应征吉祥物需具有形象延展性,要便于纪念品的设计制作,便于故事图书、动画片等的开发。应征者应给参赛吉祥物的卡通形象取一个名字。
4.如果应征吉祥物设计方案是由一组卡通形象(两个或两个以上)组成,则该吉祥物设计方案(一组卡通形象)的图稿仍应集中打印或绘制在同一页面上。
5.作品不得含有涉嫌民族、宗教、性别歧视及其他有悖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