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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新华国旅引发最大团费诈骗案

2011年03月24日 00:10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师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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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地区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出境游团费诈骗案正在审理中。据悉,吕丽莉从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冒用北京新华国际旅行有限公司名义,虚构能组织低价团费出国游,与多人签订《北京市出境游合同》,骗取团费及押金,以及多家旅行社业务员收取的游客定金和押金。

曾在新华国旅“包桌”

据了解,2006年,旅游专业毕业的吕丽莉独自来到北京。当年她找到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与对方建立“包桌”关系,即挂靠在对方名下,通过拉游客组团赚钱。

2009年,吕丽莉辞职,自己成立旅游业务接待点。为了聚拢人气,吕丽莉决定推出一些特价游。正常价格在1.7万元左右的欧洲游,在她那里只要3500元-5000元团费就能实现。她通过“同行转客”的方式,以正常价格通过正规旅行社把客户送出去旅游。

据介绍,吕丽莉在网上通过老客户揽客介绍出境游业务,然后将游客转给一些中小旅行社,这些中小旅行社再将客户转给少数几家具有组织出境游资质的大旅行社。这种“同行转客”在旅行社圈内很普遍。

冒用新华国旅诈骗

吕丽莉通过特价游,让最初的那部分客户非常满意,他们纷纷介绍亲戚朋友过来。2010年1月初,崔某等8人通过朋友介绍,先后与吕丽莉签订合同,组成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团,计划通过新华旅游公司出游。

据了解,崔某等8人交给吕丽莉的押金就达40万元,团费为每人6000元,能享受平常不低于1.5万元的澳新游。

然而2010年2月初,崔某接到旅行社电话,称他们的团费仍未交纳,所以2月8日的出行泡汤了。崔某向北京旅游局投诉,但此时吕丽莉已没钱为崔某等人办理正常的出游。随着投诉人数的增多,旅游局在调查后报了警。

2010年2月13日,吕丽莉因涉嫌诈骗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同年年底,吕丽莉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诉。据介绍,吕丽莉和游客签订合同时盖有新华国旅的合同章和财务结算章。据鉴定,这两枚印章都是假章。她以低价揽来第一批客人后,用从第二批客人处收来的押金补足第一批客人出境游的钱,如此不停地拆东墙补西墙,导致最后资金窟窿越来越大,以致最后不再退还客人的团费和押金。

商报记者 师兴

律师观点

旅行社需完善合作机制

北京市司法局援助律师表示,此案看似个人行为,但旅行社方面的合作漏洞也是一大原因。国家旅游局已明确规定,要求全面治理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但由于新华国旅较为忽视对包桌合作的管理,使得不法分子利用新华国旅的合同章和财务章造假,得以诈骗。这也让旅行社的品牌受到影响。因此旅行社应该有完善的合作机制,对于挂靠、包桌等合作经营应加大管理力度,杜绝合作者借用旅行社的合法名义从事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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