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旅游讯)1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2021年第一批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的公告》。公告指出,旅游行业标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已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规定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的依据与条件。其中,旅游休闲街区划分为两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和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以本文件的必要条件和一般条件为依据。必要条件规定了各级旅游休闲街区应具备的硬件设施与服务管理项目。一般条件规定了旅游休闲街区的可进入性、文旅特色、环境特色、业态布局、服务设施、综合服务、卫生、安全、管理等要求。
据悉,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总占地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或主街长度不小于500m,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总占地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或主街长度不小于300m;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年接待访客量应不少于80万人次,而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年接待访客量应不少于50万人次。
附件:旅游行业标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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