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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新“国标”征言 今后旅游产品应具备说明书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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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旅游局传出消息,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旅行社服务通则》国家标准、《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均已完成报批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新“国标”中明确规定,旅行社今后在

近日,国家旅游局传出消息,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旅行社服务通则》国家标准、《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均已完成报批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新“国标”中明确规定,旅行社今后在提供旅游产品时,应向游客提供产品说明书,标明餐饮、住宿、娱乐、行程、交通工具、目的地注意事项等各项出游相关要素,使旅游产品的内容对游客做到完全透明化。同时,《产品说明书》应作为旅行社与游客签署旅游服务合同的附件。对此,成都旅行社行业相关人士表示,其实成都各大旅行社早就将产品要素呈现给游客,并在旅游服务合同中有具体说明,只是没有命名为《产品说明书》而已,新“国标”出台将更好地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成都旅行社必将严格遵守。

新“国标”从旅行社相关术语定义、产品销售、产品要求、旅游服务实现、旅游服务质量管理等层面对相关服务标准进行了规范。其中在“产品要求”一项中提出:旅行社在向旅游者或零售商发布产品时应提供产品说明书,详细说明产品应具备的要素。产品说明书应包括:线路行程;所采用的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会议(如有)地点、规格及标准;餐饮标准及次数;娱乐安排;产品价格、价格包含及不包含的内容、产品价格的限制条件(如报价的有效时段、人数限制、成人价、儿童价等);游览时间及季节差异;旅游目的地资讯介绍及注意事项;针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保障措施;投诉电话。

据了解,《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是将2002年开始实施的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根据该标准,出团前,组团社应召开出团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重申出境旅游的有关注意事项和外汇兑换事项及手续等。在行程须知中,除补充告知交通工具、时间地点外,还应列明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组团社和接团社的联系人和联络方式;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急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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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千蕊]

标签:国标 产品 说明书 旅游 凤凰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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