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为补发2011年2月文章)
2月17日,新疆旅游局转发国家旅游局《内地居民赴港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要点》,该通知对组团社、地接社与导游分别提出不得操作零负团费团队的要求,借此规范内地赴港旅游市场。(《天山网》2011-2-18)
国家旅游局首次下发规范香港旅游市场的相关通知,是有特殊背景的:春节黄金周香港导游与安徽游客互殴、以及去年7月香港导游辱骂内地游客事件。这些丑闻都是旅游市场不规范,特别是赴港旅游不规范,导火线就是“零团费”。
“零团费”从表面来看是非常诱人的“免费午餐”,对于喜欢旅游的游客来说,自然会具有很强大的吸引力。不过,只要仔细想一下,旅行社可不是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也不是圣诞老人,他们得由游客来养活,而且要活得十分滋润。因此,“零团费”显然不会如表面上所显示的那样“味美香甜甜”。之所以抛出如此诱人的“免费蛋糕”,根本原因在于旅行社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之后,同行之间的竞争也就空前激烈,在竞争并不规范的背景下,为了生存而采取的一种先将游客抢到手的手法而已。“零团费”肯定不可能是真正“免费的午餐”,而是一个陷阱。他们是通过先“诱敌深入”,然后“关起门来打劫”,羊毛最终当然是要出在羊身上的。
既然有了“零团费”,旅行社就成为游客们的“恩主”,在实际旅游的过程中,再提出种种要求,对于游客们来说,一方面是欠了旅行社“天大的人情”而可能不好意思拒绝,再加上旅行社的天花乱坠,那很可能是对游客的进一步“恩赐”,通过一系列精心对游客注入“麻醉剂”,当旅行社终于凶相毕露,对游客下狠手而毫不留情的时候,游客们往往还浑然不觉,甚至一幅享受相,一幅感恩戴德的表情。可是当时间久了,游客的感觉恢复正常了,就会发现原来自己是被旅行社玩弄了,被狠狠宰了一刀。另一方面,即便一些游客中的“老油子”对于旅行社的种种伎俩已经具备了免疫功能,意识到了旅行社的花招,不过已经掉入了陷阱,要想急流勇退、抽身而出已经太迟了。在这种情况下,在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发生种种从君子动口到小人动手的丑闻,就一点不奇怪了。因此,通过杜绝“零团费”来规范旅游市场,是非常必要的举措。
当然,仅有国家旅游局的这个通知,是远远不能解决问题的。还需要加强行业自律,特别是需要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对旅行社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于违犯者,绝不姑息迁就,以确保令行禁止。